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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持续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
  •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4-30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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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印发通知,从强化预算约束角度,对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泰州市财政局通过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一般性支出、统筹财政资金等措施,持续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相继出台《关于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意见》《关于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提出“五不得五严禁”要求,进一步细化支出要求、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执行。

二是从严编制预算,注重源头管控。推动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预算安排固化僵化、只增不减的格局。2024年泰州市级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压减5%,部门项目规模按上年执行率分档压减5%-10%;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压减存量项目24个、取消9个。严控新增支出,部门确有需要应从部门原有经费中依规调整。

三是盘活存量资金,加强统筹能力。严格市级资金和省以上资金结转要求,2023年度市级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上年下降28%。推进不同来源资金统筹,将本级各类预算资金、上级转移支付及清理盘活的存量资金等全部纳入预算盘子统筹研究预算安排意见。今年起,建立省以上资金统筹会商机制,对上级切块下达资金,在符合政策规定前提下,与本级同领域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一季度已统筹资金2400万元。

四是强化执行监督,压减一般性支出。建立专项资金“月统计、季分析、半年通报”机制,对进度偏离度较高的专项重点提醒,对预计不使用支出及时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四季度适时收回进度滞后资金。加强“三公”经费执行监控,严格预算调剂。

五是突出支出重点,保障平稳运行。落实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起草《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事前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办法(暂行)》,加强前置把关,坚决遏制各类“新形象工程”。落实“三保”责任,按照“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标注“三保”标识,准确测算支出需求,合理安排预算支出;紧盯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三保”可用财力、“三保”预算执行、库款保障水平等重要指标,加强数据分析,及时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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